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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推广 PPP重点应在农村

2015-05-27     来源 : 农民日报    作者 : news

我国农村的交通、医疗、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长期供不应求,但庞大的社会资本却长期处于“沉睡”状态。广泛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提供公共服务,广大农村理应成为重点,而其目标在于打破农村公共服务与社会资本之间的制度障碍,加速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指出,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这有利于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有利于在改善广大农民的民生福祉过程中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

研究发达国家的城乡特点可以发现,按照我国的人口统计方式看美国及欧洲的很多地方,城镇人口不到60%,40%以上的人口在农村。虽然住在农村的人绝大多数不是农民,但农村却同城市一样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非常完善,而居住环境甚至更加优美。这样的宜居水平,为我们完善公共服务提出了必须面对的课题。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高水平的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前不久也强调,要加强顶层设计,加强系统谋划,加强体制机制创新,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力争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逐步实现高水平的城乡发展一体化。

广泛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提供公共服务,优先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强化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薄弱地区的发展,是三部门《意见》的根本诉求。而广大农村理应成为采用PPP模式提供公共服务的重点。城乡二元结构是我国至今没有解决好的社会问题。我国城乡差距不仅反映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方面,更体现在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农村得到的公共资源和农民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滞后于城镇和城镇居民。

我国农村的交通、医疗、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长期供不应求,但庞大的社会资本却长期处于“沉睡”状态,近年来社会资本在房地产投资和境外投资等领域找到了机遇,但为什么不能用以推进乡村的公共服务发展呢?公共产品只能由政府垄断供应,社会资本难以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正是中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制度性原因之一。在上一轮公共产品投资热潮中,以地方融资平台为标志的地方政府举债投资模式盛行一时;几年之后,这种模式的种种弊端日益浮现,无论是盲目投资效益低下,还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暴露,都已显示其不可持续。唯有改革公共产品的投融资体制,才能杜绝“投资盛宴”之后的“无力买单”。

引入社会资本最大的好处是盘活社会资本存量,避免公共资本投资不足所带来的基础设施发展不足等问题。比如要解决游资炒作农产品导致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的问题,政府应该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就可以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比如政府创办的交易市场本身,市场设施,检验检疫服务,信息服务等。此外,政府还可以组织建立半公益、半市场化的会员制中介组织,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让农民在市场上“强”起来。市场主体结构失衡的问题解决了,游资炒作的空间也就自然被压缩了。

当然,社会资本投资农业,还需要受到相关规范的限制。2014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今年4月下旬,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重点就引导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规范管理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防止出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限制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地,严禁借政府或基层组织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强迫农户流转农地。

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目标在于打破公共服务与社会资本之间的制度障碍,以制度创新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而加速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发展,一方面需要资本加速流向农业推动规模化经营;另一方面需要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结合起来尽可能多地享受越来越多的公共服务。通过PPP模式激活社会资本,最终能否对农业和农村形成可持续的“投资盛宴”,就看政府的“大厨”是否有足够的改革决心和创新精神,能拿出怎样的实际“菜单”,以及“赴宴”的社会资本和百姓是否认可与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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