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为优化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布局,根据协会《章程》及《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协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管理,充分发挥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作用,推进协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经第七届第六次常务理事会(通讯)会议审议,同意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农业数字化服务分会并入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品牌与数字化工作委员会,合并后名称为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品牌与数字化工作委员会,同时免去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农业数字化服务分会相关负责人职务。
特此通知。
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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