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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货” 为农产品加上双保险

2019-01-15    来源 : 孙 萱

近年来,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着农产品滞销的现象。据报道,陕西周至县果农将成熟油桃倒入河道,广西北流的年迈果农拉着刚刚采摘的两大筐荔枝到采购点销售,可跑了五六个都没卖出去,只好原封不动地再拉回家,眼瞅着整筐整筐的荔枝烂掉。价格风险,已成为继自然灾害之后影响农民增收的重要风险。面对越来越频繁的农产品价格波动,有没有抵御风险的好办法?有关专家认为,保险与期货跨界合作,有望为规避农产品价格风险提供市场化的解决机制,让农民免受价格波动之苦。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连续 3年“保险+期货”试点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2018 年的一号文件指出,一 方面要探索开展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为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另一方面,要深入推进农产品期货期 权市场建设,稳步扩大“保险+期货” 试点,同时探索“订单农业+保险+ 期货(权)”试点。

“保险+期货”新模式可以改变原有的农产品价格风险转移方式和国家补贴方式,是传统价格保险产品的升级,能有效利用期货市场承接、转移和分散农产品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

在推广初期,虽然农户对期货、保险的认知程度不高,还不能完全接受,但这种创新模式正如星星之火,大有燎原之势。

“保险+期货”试点逐年扩大

前两年国家取消临储政策后,玉米价格一路下跌,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一度受到影响。王立生是辽宁省盘山县高升镇的种粮大户,今年春耕开始时,一则从镇里传来的信息让他安下 心来继续种了160亩玉米。他告诉笔者: “由县政府补贴给我上了玉米价格保 险,如果玉米单价低于0.928元,我将 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事实上,在今年玉米收割后,王立生就将玉米全卖了,虽然玉米价格高于约定的赔偿价格没有发生赔付, 但他也很高兴:“今年有点旱,1亩地才1500 多斤,要是不旱的话能打到 1700 多斤甚至1800 斤。我是刚打下来 湿粮卖的1斤0.69元,合干粮9毛多。 这两年村里有很多人改种花生了,价格保险让我对种粮更是充满信心。”

王立生说的保险其实是辽宁证监 局近年来大力推动实施的“保险+期货” 试点,是支持辽宁“三农”发展和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创新模式,可以通过市场化手段帮助农民规避价格下跌风险。 早在2015 年,新湖期货在辽宁锦 州义县开创性探索的基础上,引入保

险公司进行跨金融市场创新合作,成 功签订第一单“保险+期货”试点协议, 辽宁也成为全国“保险+期货”创新 试点发源地。试点玉米价格险,规模 1000吨,涉及保费11.58万元,实现赔 付24.14万元。

2016 年,辽宁的“保险+期货” 试点获得了原农业部金融支农创新试 点的500 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进一步 在义县、康平县、铁岭县三地复制“义 县模式”。2016年总承保户数581户, 承保面积66585亩,承保玉米3.33万吨, 农户最终获得赔付214.47万元。 2017 年,辽宁证监局积极组织并 引导更多期货机构参与到“保险+期货” 试点中。在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力支 持下,辽宁辖区3个玉米价格“保险+ 期货”试点规模扩大到5.9万吨,农户 最终获得赔付338.63万元。

2018年1月26日,辽宁证监局组 织召开了“抚顺玉米‘保险+期货’ 试点项目理赔暨期货服务实体经济培训会”,新湖期货与人保财险共同实施的玉米价格险试点项目使辽宁锦州 义县和抚顺清原县的1469 户农户获理赔187万元。 在玉米临储政策退出历史舞台的 大背景下,通过“保险+期货”这种 市场化价格风险管理模式,利用期货市场工具对冲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了农民的收益,体现了金融市场支农惠农的积极意义。

从辽宁省的3年试点效果看,“保 险+期货”试点的影响力逐步扩大, 越来越多的合作社和农户认同并接受了利用期货市场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创新方式,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

“保险+期货”怎么运作

临沧市地处云南省西南部,蔗糖面积和产量位居云南省第一,甘蔗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为了规避价格波动给蔗农和糖厂带来的经营风险,促进蔗糖产业健康发展,2017 年,郑 商所在云南省临沧市开展“保险+期货” 试点项目。 35 岁的温文荣是临沧市临翔区民 乐村农民,承包了500 余亩土地种植 甘蔗。2017 年,他参加了郑商所“保 险+期货”业务。“我承保了270亩, 由于价格波动获取保费10800元。”温 文荣高兴地说:“我每年种植甘蔗纯 收入大约20 万元,赔付的保费占家庭 总收入的5%左右。有了这项业务,再 也不用担心天气、糖价等因素影响种

植收益。” 那么,“保险+期货”到底怎么 运作呢? 笔者了解到,所谓“保险 +期货”试 点,全称是“价格保险 +场外期权+场内 期货”试点。主要参与主体包括保险公司、普通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期货公司、政府部门等。

其中,期货公司和保险公司以商品期货交易所公布的价格数据为基础,设计出针对农产品价格的保险和场外期权产品,农民并不需要了解复杂的期货市场交易,而是向保险公司买入价格保险,保险公司用保费向期货公司买入看跌期权,期货公司再在期货市场上进行对冲。

如果农产品价格下跌,原本农民利益必然受损,现在则可以从保险公司那里得到赔付,而由于保险公司买入了看跌期权,价格下跌造成的亏损能够在整个期货市场化解,靠众多的交易投资者分散风险,这样就形成了一种闭环。在这个闭环中,期货市场充当了“再保险”的角色。

若农产品价格没有下跌,会是什么情况呢?对农户来说,相当于出了保费,把它价格锁定了。一旦跌下来,由保险公司来赔付他;一旦涨上去了,那么他的现货价格会卖得很高,起到了套期保值的作用。只是农户不用亲自去做套期保值,而是由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帮助他利用了期货市场。

“保险+期货”模式如何推广

作为新生事物,“保险+期货” 推广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并有赖于各方持续努力。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专家李华建议,推动国家试点对主要粮食作物的期货价格保险实施保费补贴。据了解,一些市场人士认为可将农产品期货价格保险纳入到农产品价格改革总体方案,对期货价格保险实行政策性补贴,比如先选取玉米、大豆、棉花、橡胶和糖料为试点的产品,在部分主要产区率先试点,使农产品期货价格保险逐步替代最低收购价、粮食临时收储等价格支持政策,从而激发农民投保的积极性,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李华还建议完善期货市场,为“保 险+期货”提供保障。笔者了解到, 目前国内场内期权欠缺,场内交易品种不足,部分农产品价格风险无法通过场内期权交易实现风险对冲。通过农产品场内期权,引入更有实力、合格的交易主体,将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保险能力。此外,场外市场建设也有利于风险的对冲。

作为服务“三农”的重要创新机制, “保险+期货”还需要政府部门深度 参与。如加强顶层设计,制定长远规划和操作规程,形成科学的运行机制。

山西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各地的涉农企业、金融机构来说, “保险+期货”还很陌生。对企业来 说,要有一定风险意识,加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和合作。期货、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加强合作,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和农产品期货的联动机制,为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价格管理与风险管理服务,从而为扶贫攻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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