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1993年经民政部批准成立,主要由中国境内从事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技术推广、教学科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和有关人员自愿结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目前协会拥有近2500家会员单位,主要包括中国大陆地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服务类企业、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以及在金融、投资等领域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还包括一定数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下设分支机构及代表机构24个,拥有涵盖农业、人工智能、信息化、规划、金融、商务、标准等多个领域国内外领先的智库。在民政部注册设立首支农业品牌扶持基金,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入农业领域。创办了《优质农产品》杂志,建立了中国品牌农业网、新媒体公众号等宣传平台。编撰出版《中国品牌农业年鉴》,全面记录和反映我国农业品牌发展状况,系统推介宣传优质农产品品牌创新模式及优秀案例。2015年和2021年,协会连续被民政部评为4A级全国性社会组织。
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以推进品牌农业发展、服务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作为工作重点,以“主攻流通,主打品牌”为工作主线,为国家相关部委建言献策,推动农业品牌发展战略的实施,在农业农村部的指导下,落实国家品牌农业发展的相关重点工作;为地方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提供规划及品牌服务,积极探索、培育、扶持、推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模式;引导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及产品品牌建设、质量提升及产销对接,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协会注重构建品牌发展体系,聚焦品牌价值研究与评价系统以及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使用。牵头起草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价国际、国家标准,推动国际标准对接互认。组织开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调查,向社会发布品牌价值评价结果,促进品牌资产的有效转化。
近年,在农业农村部指导下,协会联合中国供销总社、中化集团、中国邮政集团、中国银联集团等机构建立了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公益服务平台,广泛征集各地农产品产、供、需信息,组织相关渠道平台进行产销对接;在此基础上,在农业农村部、中宣部的支持下,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设立“农民丰收”频道、“菜篮子”专区;联合地方政府共同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系列活动,支持地方政府组织开展农产品展览推介活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及区块链等创新技术提供智慧化服务,完善平台相关职能,为扶贫攻坚、乡村振兴做出了贡献。
协会多年来致力于国际市场开拓以及与国际机构的合作,组织开展多国家、多层次、多形式的市场推介交流活动,与世界各国的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等建立了沟通合作机制,为政府及企业提供深度国际交流和品牌海外拓展的机会,成功将我国多个区域公用品牌推向国际市场,为我国优质农产品深度拓展国际农产品市场搭建了坚实平台。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心工作,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攻流通、主打品牌”为重点,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品牌强农,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服务,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增加农民收入服务,为培育农业品牌、提高我国优质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服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一)行业协调。贯彻执行国家发展优质农产品的有关政策,调查研究行业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反映会员诉求,强化行业自律与协调,为政府提供本行业发展现状、问题和对策方面的决策依据。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逐步推进优质农产品行业标准的制定、完善和实施,对一些重点农产品实施规范化的质量监控。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方面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二)信息交流。收集国际国内优质农产品开发信息,了解分析国际市场优质农产品发展动态,交流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经验,有针对性地发布优质农产品的产销形势报告、国内外市场预测等研究报告。依照有关规定开办网站和编辑发行行业指导性信息刊物。
(三)业务培训。支持优质农产品开发方面的人力资源建设,开展人才培训、业务培训和智力合作,提高会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四)展览展示。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展览会、展销会、贸易洽谈会、招商引资会、产销见面会、研讨会、新产品发布会等,促进我国优质农产品有效流通。
(五)书刊编辑。引导优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树立市场观念、品牌意识和全球化意识。依照有关规定,办好本会主办的《优质农产品》杂志和有关报纸专刊,弘扬中华优秀农业文化和农耕文明,引导生产与消费,传播新理念、讲好品牌故事。
(六)国际合作。加强同国际组织和相关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同有关国家科技、教学、推广等单位和大中型企业集团的沟通和合作,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我国优质农产品发展和农产品服务。
(七)咨询服务。为促进全国优质农产品开发利用提供政策指导、评估论证、技术支持和信息等咨询服务。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接受农业农村部的业务指导。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本会住所设在: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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