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经批准,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将于2012年9月下旬在江苏南京举办第五届中国农药高层论坛期间,举办中国绿色农药博览会。
随着国家和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日益关注和重视,高效、低毒、低残留、环保的绿色农药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应用前景。为了引领农药行业科学健康发展,促进绿色农药产品和技术的不断进步,推动绿色农药产品的推广和科学应用,本次博览会将重点展示低毒化学农药、生物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优质产品、新产品;重点展示农药应用新技术、新成果;重点展示农药应用新器械、新技术。为了更好的实现农企对接、产销对接、产研对接,博览会将重点邀请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农业种植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用药大户,农技推广单位、管理单位、科研、新闻媒体等单位参展、观展。展会期间还将对参展的农药优质产品进行评选及宣传(另行通知)。
本次绿色农药博览会是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利用中国农药高层论坛的平台,向行业拓展的一项重要服务内容,得到了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江苏省农业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博览会将以服务行业、服务农民为目的,以搭建农药生产经营者与终端用户之间的“桥梁”为主要手段,精心策划、精心组织,力争办成低成本、高规格、受行业和用户欢迎的精品展会。诚挚欢迎农药及相关行业的各单位参展、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内容及相关活动
(一)展示内容
1、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生物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卫生用药、杀鼠剂、植物健康等优质产品、新产品、新技术;
2、农药生产、包装、灌装设备、节能减排、试验及检测等设备、仪器;
3、农药的施用器械,包括农用飞机、无人机、大中小型喷药优质器械及施用新技术;
4、其他相关产品及技术,包括生物肥料等。
参展形式包括产品实物、图片、多媒体、宣传资料等。
(二)展会期间的活动
1、生产、经营企业与产品用户业务洽谈会;
2、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
3、生产企业与科研单位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对接会;
4、应用技术介绍、交流会;
5、参展单位自主安排的相关活动;
6、参展获奖产品发布会及颁奖。
此外,参展单位和观展人员还可参加同时举办的“第五届中国农药高层论坛”安排的相关活动。
二、参展单位:
1、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包括生物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卫生杀虫剂、生物肥料等生产、经营企业;
2、相关设备、药械生产、经销企业;
3、科研院校、技术服务、媒体等单位。
三、参观对象
1、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种植业大户、农业生产示范园区、农垦系统、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组织;
2、农资连锁经营单位、经营大户;
3、科研院校;
4、相关设备、仪器、药械生产、经营、使用、科研单位;
5、政府管理部门、植保及技术推广、新闻媒体、相关社团等单位。
上述单位的领导、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四、时间安排
报到、布展:2012年9月23-24日;
展示及活动:2012年9月25-26日
五、相关费用
(一)展位费用
1、特装室内空地:500元/m2(仅提供相应面积之场地,不含其它设施);
2、室内展位规格:标准展位9平方米(3m×3m),4500元/个;
3、参展单位活动:场地费用自理,组委会统一安排。
(二)协办赞助方式及内容
本次博览会设特别协办单位、协办单位、专项赞助等赞助项目,详情请与组委会联系。
(三)会刊及会场广告(详见附件:参展申请表)
六、参展要求
参展单位应是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参展产品必须质优价廉、证照齐全。农药产品必须符合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的要求。
七、参展程序
1、参展单位应认真填写《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
2、确定参展后,参展单位须于10日内将参展费用全款电汇或交至组委会,否则,所定展位不予保留;
3、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
4、参展单位在汇出费用后,将银行汇款底单传真至组委会,组委会在收到各项费用后,将于会前20天内给参展商寄发《参展商手册》。
5、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8月20日;
八、组委会联系方式:
(一)招商、招展
联 系 人:白乃茂 文香玲 海瑞 花荣军
联系电话:010-59194282650329716503599759194198
传真:010-5919419659194281
邮箱:bainaimao@zgnyxh.org.cn
huarongjun@zgnyxh.org.cn
网址:www.zgnyxh.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北路55号办公楼302室
(二)住宿预订、特装设计搭建、货物运输
联 系 人:杜忠宇
联系电话:13699152446
附件:博览会参展申请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返回
|